学生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发布:学生处阅读:6281日期:2009年12月08日
秦皇岛电大学生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处决定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按照市教育局要求,从现在起到 12月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学生中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促进我校依法治校创建工作。本次活动各班主任积极组织,每班出一期板报并以法制宣传为内容,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引导学生参与到学法用法中来,增强学生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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