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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守、做”活动的实施方案

[ 发布:市委组织部    点击数:11540    更新时间:2007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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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党员切实提高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不断强化理想信念,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凝聚全社会力量,组织、引导和带动全市人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更好更快发展、构建和谐秦皇岛两大主要任务,努力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的目标,构建“实力、活力、魅力”秦皇岛,根据中共秦皇岛市委《关于开展“双学、双守、双做”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现就“学党章、守党规,做合格的好党员”活动(以下简称“学、守、做”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学、守、做”活动的目标要求

  开展“学、守、做”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为主线,加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度、规定的学习,促进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学习意识,全面领会党章的精神实质,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各项方针政策的理解,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思想上永葆先进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决议,在政治上保持先进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好每一项任务,牢固树立敢为人先、奋发有为、抢抓机遇、争创一流的精神,在工作上实践先进性;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发扬“严、细、深、实、快、好”的作风,保持一种不断奋斗、不断进取、不断创新的精神状态,在作风上体现先进性;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在形象上展示先进性。通过这项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推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政治保证、人才保证。

  开展“学、守、做”活动的具体要求是:

  机关党员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投身“建设文明机关,优化政务环境”活动,特别要不断强化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服务经济意识,提高服务经济、维护大局、促进发展的能力。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争做学习型干部;带头强化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争做法治型干部;带头深入基层,热心服务群众,争做务实型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争做廉政型干部。

  企业党员要紧紧围绕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国有企业党员要正确处理企业改革与个人利益关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岗位,无私奉献,争做发展生产和顾全大局的模范。非公有制企业党员要增强党性观念,坚持有为有位,争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表率,争当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表率,争当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的表率,争当维护各方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表率。

  农村党员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土地承包、农民减负、计划生育等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并通过示范引导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党的各项政策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带头勤劳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尽心尽力帮扶贫困农户;带头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和农业科学技术,争做外向型、科技型人才,带领群众科技兴农,增产增收;带头遵纪守法,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和邪恶势力作斗争,积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带头参与文明生态村、强村工程建设,传播先进文化,反对封建迷信,倡导健康文明新风。

  城市社区党员要紧紧围绕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参加面向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福利服务,面向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特别是在解决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城市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生产生活困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带头参加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投身“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居民”创建活动,在传播先进文化中发挥骨干作用;带头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协调邻里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在维护城市稳定中发挥关键作用。

  学校的教师党员要牢记“传道、授业、解惑”的神圣职责,教好书、育好人。自觉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增强教学的针对性,打造精品课程和特色课程,努力成为教育改革的带头人。学生党员要带头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使自己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社会事业单位的党员要结合各自行业的工作实际,勤奋学习,努力工作,遵章守纪,无私奉献,争做思想道德的典范,投身改革的先锋,技术创新的骨干,行业自律的楷模,优质服务的标兵,扶困济贫的模范,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

  二、开展 “学、守、做”活动的方法步骤和具体内容

  学习贯彻党章,是对全体党员的基本要求,开展“学、守、做”活动,要作为各级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长期抓下去。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党员队伍现状,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促进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效。2007年,活动大体按四个阶段进行。

  1、专题学习阶段(2007年3月初--6月30日)。各级党组织要采取集中上党课、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讨论交流、网上课堂、网上论坛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企业管理人员中党员、农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在学习中要做笔记、撰写心得体会,重要条文要会背诵,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全文背诵。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党支部为单位,农村党支部班子成员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党章知识闭卷考试,以检验学习效果,考试成绩要进行公布。流动党员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通过网上课堂、网上论坛等各种途径,加强党章学习。其他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也要努力通读党章原文,通过各种形式加深对党章的理解。为增强学习效果,开展“学党章、守党规,做合格好党员”征文活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秦皇岛日报》开辟专栏。市委各工委、各县区委要积极组织稿件,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员本人也可直接向报社投稿。2007年“七一”前进行优秀征文评选。

  2、对照检查阶段(2007年7月1日--7月31日)。在专题学习的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对照党章要求,认真检查理想信念、群众观念、遵纪守法、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体党员要围绕新形势和我市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的目标要求,就如何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做好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行“学党章、找差距、强素质、促发展”大讨论。结合大讨论,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围绕更好更快发展、构建和谐秦皇岛两大主要任务和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的目标,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献一计”活动。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收集、整理党员意见和建议,并认真进行归纳、提炼。对价值较高的意见建议要进行深入征询,努力挖掘全体党员的智慧和作用。以市委各工委和县区委为单位,形成“大讨论”和“献一计”专题成果,上报“学、守、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深入整改阶段(2007年8月1日--11月30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市委中心任务,把深入开展“学、守、做”活动与以往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党建活动载体有机结合起来,为党员落实整改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作性质,设立不同的先锋岗位。在机关设立“党员效能建设先锋岗”,在企业设立“党员创新增效先锋岗”,在社区和社会事业单位设立“党员优质服务先锋岗”,在学校设立“党员教学育人先锋岗”,在农村、企业、社区无职党员中,深入推进“设岗定责、以岗促为”活动,促进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此基础上,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开展“树形象、做奉献、办实事”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强化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自觉服从和服务发展大局,努力为社会、为群众做奉献活动,树立和维护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至少要联系一个后进村(或亏困企业、贫困家庭、下岗困难职工、失学儿童等),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普通党员根据自身情况,每人至少办一件实事。通过扎扎实实开展好这项活动,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面进步。办实事活动要贯穿于“学、守、做”活动始终,并长期坚持下去。

  4、民主评议阶段(2007年12月1日--12月31日)。以支部为单位,在认真总结本年度活动的基础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作为强化、提高“学、守、做”活动效果的重要步骤,严格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内、党外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五个阶段进行。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从2008年开始,“学、守、做”活动转入经常性工作。各级党组织每年要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和自学,提出明确要求,做好督促检查。继续搞好“学习贯彻党章,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献一计”、“树形象、做奉献、办实事”活动,同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将“学、守、做”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各级党组织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培育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全体党员深入参加到活动中来。结合“七一”纪念活动,对“学、守、做”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力表彰。

  三、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确保“学、守、做”活动取得实效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学、守、做”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是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委、市委各工委、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区委书记、市直各工委书记作为本县区、本单位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谋划,加强指导,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本单位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率先垂范,做好表率,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带头学习党章,带头贯彻执行党章,做学党章、守党规、讲奉献的模范。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推广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要设立“学、守、做”活动专题节目和专栏,集中宣传报道一批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各级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采取开办活动简报、专栏以及召开典型汇报会、经验交流会、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3、搞好督导,扎实推进。市委“学、守、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提出表扬,对被动应付的提出批评,并予以通报。各级、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形式和方法,推动“学、守、做”活动长期坚持,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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