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东高考录取政策出台

2002-4-17 10:29:59
广东省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已于近日出台,报名、填报志愿、招生体检、考试、考风考纪、录取等各方面均有具体规定。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计划招收本、专科生16.3万人,比去年增加2万多人,其中本科招生7万人,专科招生9.3万人,比去年增长17.3%。
在报名方面,今年规定,身体残疾但符合所报专业规定要求,不影响正常学习者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居住所在地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考生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凡常住户口在广东省的居民不得在外省借考,非本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得在我省借考。考生需在省内异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须经户口所在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和借考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批准。
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填报志愿,第一批录取的高等学校可以填报六个志愿,其他批次可分别填报七个志愿。取消高等学校批次服从志愿,保留专业服从志愿。本科及专科高等学校录取结束后,视情况公布招生计划缺额较大的高等学校(专业)情况及补填志愿要求,让未被录取考生补填志愿。新生入学报到后,公布专科层次高等学校缺额专业及人数,让未被录取考生重新填报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
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必须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是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高等学校,凡是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考生的体检应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负责协调各体检医院对有疑义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严禁宽检、漏检和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普通高考实行“3+X”科目设置,即“3”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为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X”为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英语(2)、综合能力测试、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等11科,由考生自行选择。
省命题的“3+X”或“3+证书”高职班招生考试,“3”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为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X”为电子基础、电工基础、会计学基础、管理学基础、工程基础、计算机基础、专业英语基础、化学基础、农作物栽培基础、教育综合、美术基础等11科,由考生选择1科;“证书”为广东省职业教育技能证书。退伍军人报考广东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人民武装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军事理论基础”。
高等学校本、专科普通类专业(含外语专业)的“X”由“综合+1”的考试科目组组成。即“综合”为所有本、专科普通专业必须选考的科目,“1”由学校在“X”的其他科中选择。高等学校可根据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对专业指定若干个选考科目组供考生选择。如专业选考科目组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各选考科目组之间为并列关系。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组规定如下:体育类专业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选考科目组为“综合+体育术科”;音乐(含舞蹈专业)类专业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选考科目组为“音乐(含舞蹈专业)术科+历史”;美术类专业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选考科目组为“美术术科+历史”。面向全国招生的外省艺术高等学校(专业),其选考科目组根据各校实际情况而定。
除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及个别特殊专业外,本省高等学校师范、非师范类艺术专业术科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术科考试成绩全省通用,单独组织考试的有关高等学校或专业的术科考试成绩只适用于本校或本专业,其它高等学校不适用。
普通类考生的总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综合以及另一门选考科目五科考试成绩(标准分)合成;体育类考生的总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四科考试成绩(标准分)合成,体育术科以原始分计分,作为体育类考生入围资格分;艺术类考生的总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四科考试成绩(标准分)合成,艺术术科以原始分计分,作为艺术类考生入围的资格分。合成总分时,分别按普通类考生、体育类考生、艺术类考生群体进行正态处理,转换成总分(标准分)。
高等学校录取分四批进行:第一批为列入国家“211”工程的本科高等学校及1993年省招生委员会列为第一批录取的本科高等学校;第二批为其他的本科高等学校;第三批为部、省属专科高等学校和市属本科高等学校(招全省专科生);第四批为市属专科高等学校(招本市考生),民办专科高等学校、电大普通班、成人高等学校普通班、中专学校。提前批为需要进行政审、军检的军事、公安、警察、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等高等学校。
省招生委员会规定各批次的高分优先投档线。第一批高等学校的高分优先投档线为总分700分,第二批高等学校及以后各批次高等学校的高分优先投档线为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上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投出的档案是否录取,由高等学校决定。
提前录取高等学校:8月5日~8月7日;第一批本科高等学校:8月9日~8月13日;第二批本科高等学校:8月15日~8月20日;第三批本科高等学校:8月24日~8月29日;第四批本科高等学校:8月31日~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