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本科)
一、入学要求: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为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已经获得国家开放大学护理专业专科学历的“专升本”新生,可不再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二、培养目标及规格
培养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具备现代护理理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具备以维护和促进人类健康为己任的专业价值观,具备严谨的科学作风、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重点面向基层的,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医养结合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本专业学制2年,8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2.5年。
报名需要提供药师执业证书或相关岗位在职证明。
三、主干课程
病理生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学与儿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护理科研方法、护理伦理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文献检索等。
四、毕业
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为 72学分。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注:具体课程开设请以报名录取后实施性教学计划为准。